(《新语》六之二)
「约定俗成」的称谓
加拿大多伦多星岛日报
2007年10月24日
《广东新语》还记录了明代时广府语音的人际称谓──
「谓子曰崽」。 「崽」即是「仔」,只有何文汇坚持不准约定俗成,要读之为「宰」,那么小孩子就变成「细佬宰」,公仔亦变成「公宰」。其实我们如今用普通话念「宰」音,便知宰音与仔音只是轻微的变化。
「谓玄孙曰塞。息,讹为塞也。」如今广府话依然将孙的儿子(玄孙)称为塞,「孙孙塞塞」。塞虽为「息」之讹,但约定俗成,只能接受。不过用时知道它是「子息」的息字音变即可。无人能要广府话改读之为「孙孙息息」,报新闻的人也不能。
「广州谓母曰嬭,亦曰妈。」妈字当然已成通行的称谓,但「嬭」字则亦未全废,读为「拉」音,王亭之那一代人,还有许多人叫母亲做「阿拉」,何文汇要读「乃」音,那么,「阿拉」、「二奶(拉)」之音即废,这亦是否定约定俗成的霸道。
「谓从嫁老妇曰大妗。」妗读为「冚 」,大妗姐,谁都识讲,但何文汇却要读之为「衾」,且定「正音」为金。那又是对约定俗成的否定,有人肯跟他叫「大衾姐」或「大金姐」否?
由上数例,可知许多广府话的约定俗成语音,在明代已确定,无可辩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