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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象数例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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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702058_京房易例_杂篇_互体

4.互体


晁公武《郡斋读书志》说互体曰:“含于中而以四为用,一卦备四卦者,谓之互。”这即是以六爻的中四爻互成两卦,由四爻而成卦,所以说是以四为用。今举一例:


如既济(),上卦为水,下卦为火,今取其中四爻(即二、三、四、五爻)互成两卦,于是二、三、四爻成为下卦坎(),三、四、五爻成为上卦离(),由是四爻互卦即成未济()。此即“一卦备四卦”。


《京氏易传》中,多说互体,


如于中孚()说为:“互体见艮。”这即是三、四、五爻互成艮卦。


又如家人()说为:“互体见文明。”这是三、四、五爻互成离卦,离为文明。


又如无妄()说为:“内互见艮,止于纯阳;外互见巽,顺于阳道。”这是说二、三、四爻互成艮卦,三、四、五爻互成巽卦。


虞翻的互卦与京房的互体有分别,将于说虞翻卦例时再说。


象数家注易,亦多用互体,如同人(),郑玄注曰:“卦体有巽,巽为风。”这就是以二、三、四爻互成巽卦而言。


又如需()九五:“需于酒食,贞吉。”

荀爽曰:“五互离,坎水在火上,酒食之象。”这就是以三、四、五爻互成离,而需的上卦,本为坎,所以说“坎水在火上”。


今姑举此两例,以明京氏互体。


京房易例依孟喜所传,再得阴阳灾异之说,于是将孟喜卦气的范围扩大,天之星宿、地之节气、人事的物候,无所不包。他所成立的卦气系统,目的并非用以注经,而是用于占筮,及候阴阳灾异,后人用之注经亦无不可,但亦须知京氏成立其系统之目的,今略述如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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