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《广府话救亡》九十篇之六七十二)
说「约定俗成」
加拿大多伦多星岛日报
2007年6月20日
有些人,总以为语音应该有一个「合法标准」,如果你对他说,生活语言即是标准,约定俗成即是标准,他们必不服气,尤其是对「约定俗成」更加认为荒谬。
香港人一入学校立即受到规范,以规范为标准,所以根本不理解什么叫做约定俗成。他们怀疑,若约定俗成的话,岂不是一班人错,错得十零二十年就会变成不错?他们还会问,何文汇推行他的「正音」亦已二十年,为什么又不可以当为约定俗成?
其实所谓约定俗成,是自然的趋势,从古以来即是如此,所以我们若翻查康熙年间的广府音纪录,便会发现,如今的语音已有相当比例不同当时的语音。
例如「泊」字,当时读为「伯」,如今已经约定俗成,读之为「柏」。语音可以会自然变化,那就跟社会文化背景有关,非本文可以讨论。一经约定俗成,那就成为语音的标准,甚至文读亦不例外,例如「南」字,即使文读,亦不必依《诗经》时代的语音读之为「寻」。
何文汇的病毒音则不然,是由一个寡头提出,利用形势强销,违反约定俗成,因为违反自然演变,是故就不能作为标准。
其实约定俗成是社会现象,不限于语音,废弃长衫马褂,改为西装领带,同样是约定俗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