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、彖象辞传例
《周易》卦有卦辞、爻有爻辞,称为系辞,所以说圣人系辞以见吉凶。
儒家释卦辞,名为〈彖传〉,那就是经中的“彖曰”;
释卦的象,则名为〈象传〉,在经中名为“象曰”。
儒家释爻辞,名为爻辞传,在经中亦名为“象曰”。
为了分别二者,后人即将说卦象者名为“大象”,说爻象者名为“小象”。
〈彖传〉说卦,但难免牵涉到爻;〈象传〉说爻,亦难免牵涉到卦,尤其是说小象时,更容易牵涉到大象,所以很难将二者分开来说。这里即将二者合说,总名之为彖象辞传例。
这里的易例,虽然有些上面已经说过,若因需要亦不避重复,如不需要者,则不再说。
甲、卦例
1.卦象
综合来说,卦象可分为三种:
一、大象,这即是八卦自然之象,即乾为天、坤为地、震为雷、巽为风、坎为水、离为火、艮为山、兑为泽。
二、本象,这即是八卦象物之象,物有其本,本有其象,这即是“远取诸物、近取诸身”。
远取诸物者:乾为马、坤为牛、震为龙、巽为鸡、坎为豕、离为雉、艮为狗、兑为羊。
至于近取诸身的本象则为:乾为首、坤为腹、震为足、巽为股、坎为耳、离为目、艮为手、兑为口。
三、广象,这即是〈说卦传〉中除上述者外所说的诸象,包括前引的逸象。这些象基本上都由大象及本象引申而来,所以称之为广。
2.卦别
(1)阳卦、阴卦
阳卦多阴,阴卦多阳,全经皆同此例,不过有时又改称为刚柔等。
如需(䷄),彖曰:“刚健而不陷,其义不困穷矣”,即以需的下卦为阳卦乾,阳为“刚健”,其上坎为险,故彖辞如是说。
又如讼(䷅),彖曰:“上刚下险,险而健,讼”,这亦是乾刚、坎险为说。此例为全经的大例。
(2)上卦、下卦
六画卦由两个三画卦组成,亦即分为上卦与下卦,分别称为上体与下体。
下体即初、二、三爻,
上体即四、五、上爻。
(3)内卦、外卦
下体称为内卦,上体称为外卦。
如泰(䷊),下体为乾,上体为坤,所以彖辞说:“内阳而外阴、内健而外顺、内君子而外小人。”此即由上下体分内外之例。
又如否(䷋),下体为坤,上体为乾,所以彖辞说:“内阴而外阳、内柔而外刚、内小人而外君子。”即与上同例。
(4)贞卦、悔卦
贞、悔之义有二:
一者,于占筮时,卦有动静,即由其动静名之为贞、悔,贞为静,悔为动。所以占得一卦,此卦即名为贞,变出一卦,此卦即名为悔。
如《左传》占例: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,遇归妹(䷵)之睽(䷥)。此即占得归妹,上六爻变而成睽,因此归妹为贞,睽为悔。
二者,下卦(内卦)为贞,上卦(外卦)为悔。《周易》一开首便说贞悔,说明很重视贞悔之例,因为《周易》本来就是筮书,所以开首即须对占筮的人示例。此即乾上九的“亢龙有悔”,以及坤六三的“含章可贞”,上九即位于悔,六三则位于贞。
(5)来卦、往卦
凡由内到外,称为往;凡由外到内,称为来。卦与爻皆同此例。
卦的来往,如泰(䷊),由坤卦䷁来(依虞翻的易例,一卦本于另一卦,如泰即本于坤)。若坤的内卦往外,代之以乾卦为内,便成泰。坤阴为小,所以“小往”;乾阳为大,所以“大来”。此即说坤往乾来。
又如否(䷋),本于乾卦,若乾的内卦往外,代之以坤为内,仍依大小之例,说为大往小来,此即说乾往坤来。如是便是来卦、往卦的例。爻亦有来往,由爻来往亦成卦的来往。
解(䷧),彖辞曰:“无所往,其来复吉;有攸往,夙吉。”这便是卦辞自说“来往”的卦例。此例仅为爻的来往。
卦辞的意思,据虞翻的说法是,解卦由临(䷒)来,临初爻是阳爻,现往四位,成为九四,由是变为解卦,可是,九四为阳爻居阴位,是失位;初与四应,二者都为阳爻,是失应,由于九四的“往”不当,所以说为“无所往”。假如归为原位,便吉,所以说“其来复吉”。至于“有攸往,夙吉”是为九二,若九二往五位,成九五,便是阳居阳位,而且得与补上九二的阴爻相应,得位相应,是为吉,所以往便有利。
许多卦爻的吉凶,都须由“来往”解释,所以此例相当重要。
(6)之卦
之卦即是爻往,一爻由此往彼,便说为“之”,或说为“所之”。之卦的本义,是由不当位变为当位,所以乾二、四、上爻之坤,于是成为既济(䷾);坤初、三、五爻之乾,如是亦成为既济,这是之卦的例。
后来占筮家,筮得一卦,变为另卦,亦说为之。如《左传》的筮例,说“遇观(䷓)之否(䷋)”(观为贞,否为悔),那就是观卦的六四爻变为九四(由阴变阳),这时上卦巽变为乾,于是观卦变为否卦,那便叫做“遇观之否”。这样的之卦,其实只是“爻之”。
(7)消卦、息卦
消、息即是说阴阳消长。易曰:“变通趣时”, 〈彖传〉亦多说阴阳消长。例如临(䷒),彖曰:“刚浸而长”,即是说临卦下二阳爻相连,有渐长之象,此即说阳息(阳生长)。与之相反的是遯(䷠),彖曰:“小利贞,浸而长也”,即是说遯卦下二爻相连,有渐长之象,此即说阴消(以阴爻消阳爻)。
这样的例子很多,
如泰(䷊),说为“阳息坤反否”。即是,本来是坤卦,乾三爻之坤,成泰卦,是为“阳息坤”,泰卦亦可反为否卦。
又如否(䷋),说为“阴消乾,又反泰”。此如上例,本来是乾卦,阴三爻之乾,成否卦,是为“阴消乾”。
又如临(䷒),说为“阳息至二”,这即是说,阳爻生长到二位。
又如观(䷓),说为“阳息临二,观反临也”,这即是说,临下卦的两个阳爻往上卦生长,于是成为观卦,所以观卦可反为临卦。
又如剥(䷖),说为“阴消乾也”,这即是说,本来是乾卦,阴由初爻起“消乾”(将阳爻消去),一直消到五爻。
又如复(䷗),说为“阳息坤”,这即是说,本来是坤卦,阳初爻“息坤”(阳爻生长,是以坤爻消去)。
又如大壮(䷡),说为“阳息泰也”,这就是泰卦的六四,阳息阴消,变为九四,如是成为大壮卦。
又如夬(䷪),说为“阳决阴,息卦也”,这即是说,阳息一直由初爻到五爻,所以说是息卦,这是用阳来“决阴”。决即是消的意思,不过习惯上只说“阳息”、“阴消”,所以说为决,不说为消。
至于另有“十二消息”,此处暂且不说。
(8)互卦
互卦前已说。《周易》杂物撰德,辨是与非,非其中爻则不备,所以成立互卦,本无可置疑。
《左传》庄公二十二年,敬仲将生,适周史以《周易》见陈侯,陈侯命周史筮之,遇观()之否()。周史说:是之谓“观国之光,利用宾于王”。他将代有陈国,不过,不在此,在异国;非其身,在其子孙。为什么会这样占断呢?周史依卦象而说,观下卦为坤,坤为土,上卦为巽,巽为风,变为否卦,上卦为天,是“风为天于土上”。观互卦的上体(三、四、五爻所成)为艮,艮为山;观上卦为巽,巽为木,所以由上卦与互卦的上体而言,便是有山之材。否的上卦既为天,是即山之材可照之以天光,于是乎居土上(两卦的下卦都是坤,坤为土),所以彖辞说“观国之光,利用宾于王”。说到这里,已经知道周人占筮已用互卦。周史继续说,“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”,所以推断为非其身,在其子孙。他的意思是,观虽然变为否,但否的互卦(初、二、三、四爻所成),仍然是观卦,所以说“犹有观焉”,即是卦虽变,原卦仍然在变卦的互体之中,所以断为应在后人。又因为“风行而著于土”,所以说“其在异国”。在这里周史用互卦,不但用到四爻之互,而且还用到五爻之互,是故对于互卦,今人不应有疑。至于有人说:《左传》用互卦的例亦不合,那就是强词夺理了。
前面说的互卦,只是二、三、四、五这四个中爻之互,周史所说五爻之互,即是:初、二、三爻成下卦,三、四、五爻成上卦;此外还有二、三、四爻成下卦,四、五、上爻成上卦。这样的互卦,为京房、虞翻所常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