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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数易例
象数易传承
本篇介绍两汉的象数易例。在介绍前,须得先说两个问题,一为象数易的传承,一为阴阳家易跟象数易的关系。今说前者。
谈象数易的传承,须由儒家易传承谈起。儒家易的传承非常清楚,《史记》与《汉书》都有记载,所记只有小异,可是象数易的传承就相当复杂。其源头可以回推到儒家易,但其间实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,这些情形,有兴趣知道象数易的人都应该先行了解。
一、由儒家易传承说起
据《史记》记载,孔子传易给商瞿。
商瞿是鲁国人,字子木,少孔子二十九岁。商瞿传易给臂子弘;弘传易给江东人桥子庸庇;庇传燕人周子家竖;竖传易给淳于人光子乘羽;羽传易给齐人田子庄何;何传易给东武人王子中同;同传易给菑川人杨何。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就是杨何的弟子,他叙述父亲的传承,应当正确。
可是《汉书·儒林传》的记载却略有不同。不同的是:
商瞿传易是给桥庇子庸,子庸传易给臂子弓,二人名字稍异于《史记》,而且辈分刚好颠倒。这点相异,已无法考证谁对谁错,但田何是孔子的第六代传人这一点,则可以肯定。
在上述传承中,最重要的人是商瞿,孔门弟子中实未见商瞿的名字,如何忽然成为孔子授易的传人,令人觉得有点突兀,然而司马迁的记载应无可疑,此说且为《汉书》所采,只稍加改动而商瞿的地位不变,由是可说“易传商瞿”的说法不可动摇。
儒家易有一本易传,名《子夏易传》,子夏在孔门弟子中当然大有名堂,但只说他长于文学,如今忽然竟有一篇易传,亦令人觉得有点突兀。若作调和,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商瞿与子夏合而为一。
《史记·仲尼弟子列传》记子夏为“卜商”,子夏名商见于《论语》,孔子曾称其名,如果子夏善卜,那么称为“卜商”便没有问题,但是,“卜商”也不等于就“商瞿”,而且《汉书·儒林传》说:“鲁商瞿子木受易孔子。”注云“商瞿,为姓”,那么,“商瞿”跟子夏名“商”便没有什么关系了。更有一个疑问。
《韩非子·显学篇》记孔子之后,儒分为八,其一为“公孙氏”,《圣贤群辅录》说:“公孙氏传易,为洁静精微之儒。”此书托名陶潜(渊明)虽不足采,但亦可证明,在晋代的确流传有公孙氏传易的说法。那么,这公孙氏又是谁呢?若暂置这些不理,那么,可以研究一下《子夏易传》。此书《汉书·艺文志》未载,始见于《隋书·经籍志》,说为:“周易二卷,魏文侯师卜子夏传,梁六卷,残缺。”刘向《七略》言:“易传,子夏韩氏婴也。”若刘向所说无误,那么,《子夏易传》的作者便应归于韩婴子夏。
到此为止,可归结如下:
儒家易的源流由第二代起便有疑问,孔子的传人有子夏与商瞿之疑;接着,《子夏易传》的作者则有子夏与韩婴之疑(另有说作者为臂子弓或丁宽,恐无据,故不论)。这两个疑问实难以互相调和。今姑且先论后者。韩婴通易见于《汉书·儒林传》,说“韩生亦以易授人,推易意而为之传”,即韩婴确曾作易传。又言:“其孙商为博士,孝宣时涿郡韩生其后也。以易征,待诏殿中,曰:所受易即先太傅所传也,尝受韩诗,不如韩氏易深,太傅故专传之。”以此,刘向将《子夏易传》归于韩婴实不为无据,他校书于秘阁,当曾见此书,书当时尚未流传,故《汉书》未载,但至少可以证明,书在刘向校书时,即成帝时必在。说为子夏韩婴所作,刘向当有所据。且刘向素喜阴阳五行,此书说易虽不涉阴阳五行之术,但以相类故,向必留意,没什么理由会有错记。所以,笔者相信刘向的说法,且韩婴所传的易虽不出于田何一系,但亦不能说儒家易除田何一系外,即无别的传承。关于韩氏易还有一个故事,前引《儒林传》提到的“孝宣时涿郡韩生”亦授易,《儒林传》接着说:“司隶校尉盖宽饶本受易于孟喜,见涿韩生说易而好之,即更从受易焉。”这即可能是韩孟二家比较,韩氏易于儒家义尤纯之故。
于清人马国翰《玉函山房辑佚书》之《韩氏易传》中,所引韩婴各条多引用《子夏易传》,否则便说为“孔子曰”,由此可见韩婴是纯粹的儒家易。倘以上所说不误,那么文学子夏跟易便没有什么关系了,这样,孔子传易便唯是商瞿子木。司马迁正因为他不见于《论语》,才特笔记载,说他少孔子二十九岁,是小弟子。易传至田何,田何是汉兴以后第一位儒家易大师,他广传易学,《汉书·儒林传》记载他传易给四位弟子,他们是东武王同子中,洛阳周王孙、丁宽、齐服生。他们都有《易传》传世。其中的丁宽原来是梁人项生的仆从,陪着项生学易,学得比项生好,由是田何收他为弟子,到了学成,丁宽东归,田何对门人说:“易以东矣”,那就是承认他得到自己的衣钵。丁宽到洛阳,又从同门周王孙受古义,这一点,也是一个疑案。丁宽所学已为田何许可,那么,周王孙的“古义”又到底是什么一回事呢?是田何所传犹非古义,抑或是田何只将古义传给周王孙而未传丁宽?史传记丁宽有《易说》三万余言,训诂举大义,不言阴阳灾异,这即是只依“十翼”说易,是儒家易纯粹的传承,这其间,又有什么的古义?
《玉函山房辑佚书》之《周易丁氏传》多训诂,但亦有说象数,例如
比():“终来有它,吉。”注云:“非应称它也。”这里说的就是敌应,敌应即称为“它”。
中孚()六四:“得敌。”注云:“三与四为敌。”此即以六三比六四为敌比,由此可知丁宽有说比应例。
又如
比()六三:“比之匪人。”注云:“非处其位,非人道也。”此即不以爻之三位为人道,而且六三失位。
又如鼎():“我仇有疾。”注云:“仇谓四也。”
由此可见丁宽亦说当位不当位。至于说九四位于外卦为仇,这倒是儒家易例。
照这样来看,所谓古义,应非儒家所说的易义。儒家所传当时应说为“今义”,孔子以前的才能称为“古义”,那就是占筮家易及阴阳家易。
《左传》所记,即是占筮家易,《汉书》所记夏侯始昌预言柏梁台灾,至期日果灾,时为太初元年(公元前104年)事,早于孟喜。夏侯始昌通易,但亦说五行、四正,所以应该即是阴阳家易。
儒家有取于前者,而未取后者。这样说,是因为儒家只重占筮,而不重阴阳灾异,此于书有明文。
例如:
〈系辞传〉说圣人之道言:“卜筮者尚其占。”
又《论语·子路》:“子曰:南人有言曰,人而无恒,不可以作巫医。善夫,‘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’。子曰,不占而已矣。”
又,《礼记·缁衣》:“龟筮犹不能知也,而况于人乎。”
由此可知儒家实在接受占筮易,因为占筮易的风格与阴阳家易绝对不同。由是而言,丁宽从周王孙所受的古义,便理应是占筮家易,上面所引丁氏易例数则,便很有占筮家的意味,正由于是采占筮家易,这才不背于师法,否则即如孟喜之受排斥(下文即有提及)。
田何所传四位门人,王同弟子最多,重要的有一位杨何(字叔元),杨何传司马谈,然而其后的传承也就寂寂无闻了。
反而丁宽传易给砀人田王孙,田传易给施雠、孟喜、梁丘贺,这三家,后来都成为重要的经师,儒家易到此时大盛,其时已经是汉宣帝年代(宣帝本始元年是公元前73年)。
不过,儒家易虽盛,但却同时催生了象数易,那是因为孟喜(字长卿,东海兰陵人),他既从田王孙受易,可是又另从隐士得传《候阴阳灾变书》,由是说卦气,言十二月卦以及六日七分之说。他说这些是田生于死前枕在他膝上传给他的,梁丘贺说,老师田生死时是施雠侍候他,而且那时孟喜已归东海,因此证明孟喜是说谎。
然而孟喜虽因此不得立于官学,可是他却成为两汉象数易的源头。现在,应该说一说阴阳家易跟象数易的关系。阴阳家地位的提高可以说始于战国时代的邹衍。他提出“五德始终说”,见于《吕氏春秋》。其言曰:凡帝王者之将兴也,天必先见祥乎下民。黄帝之时,天先见大螾大蝼,黄帝曰:“土气胜”。土气胜,故其色尚黄,其事则土。
及禹之时,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。禹曰:“金气胜”。金气胜,故其色尚白,其事则金。及文王之时,天先见火。赤鸟衔丹书集于周社。文王曰:“火气胜”。火气胜,故其色尚赤,其事则火。伐火者必将水,天且先见水气胜。水气胜,故其色尚黑,其事则水。
“五德始终说”提出帝王将兴必先见天兆,这便即是占阴阳灾异的理论依据,因为天可以兆兴,当然亦可以用灾异来预兆帝王之败亡,以至帝王德行之不修,由此,阴阳家就想到《周易》所说的“气”。
《国语·周语》一书,成于春秋时期,它就已经将气的运行跟月份及音律关联起来,其言曰:律所以立均出度也。
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,度律均钟,百官轨仪,纪之以三,平之以六,成乎十二,天之道也。由是应气而立黄钟、太簇、姑洗、蕤宾、夷则、无射。更立六间:大吕、夹钟、中吕、林钟、南吕、应钟。此十二者名为“律吕”,说为:“律吕不易,无奸物也。”何以作用如此之大?则因为律吕可以宣养六气九德:
“大昭小鸣,和之道也。和平则久,久固则纯,纯明则终,终则复乐,所以成政也。”
按着又说岁、月、日以及星宿、分野,说为“数合声和然后可同也,故以七同其数,而以律和声,于是乎又有七律。”
这样一来,五音、六律、十二律吕、岁时(包括物候)、分野以及星宿,便同和成一个合乎天道的系统,周王以此宣王德,“布宪施舍予于百姓”。这样以气为主,上应天道而成王事,便成为阴阳家的主旨。由天道人事,阴阳家便有各种方向的发展。刘向将战国以来的阴阳家(术数家)分为六种,见于《七略》的《术数略》:
一、天文;
二、历谱;
三、五行;
四、蓍龟;
五、杂占;
六、形法。
此中当然以蓍龟跟《周易》的关系最密切,因为易筮即以蓍而筮,其次是五行,因为战国时代阴阳其实已与五行合流,凡说阴阳术数,无不说五行。这当然是受邹衍“五德始终说”的影响。由是即建立“阴阳消长、五行推移”,易的乾坤交会、卦爻消息,可以说即由此而来。
儒家易固然依此立论,象数易实亦由此衍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