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卦变与纳甲
一阴、一阳卦,虞翻未用十二消息为卦变的例,反而有些卦明说由消息以外的卦而来,名为“爻例所生卦”,如比(),虞翻说为“师二上之五”,这即是说“比由师卦来”,由“爻之”例,即师()的二五爻交替(虞翻不说交替,只说师二爻往五位,这亦是他的易例)。
又如小畜(䷈),本为一阴卦,但虞翻却说“需上变为巽”,这样一来二阴爻的需卦(䷄),由于上爻由阴变为阳,于是便成为一阴的小畜。这个例违反了一阴一阳变一阴一阳之例,但虞翻亦有他自己的理由,这就跟虞翻自己的消息有关,此虞氏消息即可说为其卦变之例。现在就说一说虞翻的消息。此仍须由乾坤十二消息来观察:
首须留意阳息阴消的对应卦,都是旁通卦(正对),如复与姤为五阴一阳与五阳一阴的正对,消息必成旁通,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易例。
其次,留意泰否两卦,不但旁通,而且反对,即泰反为否,否反为泰,因此便兼正对与反对,这在消息卦中是一个特例。虞翻因此便成立“否泰反类”这个易例,《说卦》有“否泰反类也”的说法,所以就可以成为一个消息的特殊类别,由是成立他自己的消息系统。成立这个系统,其实最大的原因不在于消息,而在于纳甲。假如我们于此兼说纳甲,便十分复杂,因此这里先说“否泰反类”的消息。其例如下:
由上图,复初九,虞说为乾初、临九二,虞说为乾二、泰九三,虞说为乾三。姤初六,虞说为坤初、遯六二,虞说为坤二、否六三,虞说为坤三。依此爻例可衍化所有一阴、一阳之卦,当爻之时,必之其应爻之位,如初之四,二之五,三之上等。
此例其实等于用乾卦初爻之坤六位、用坤上爻之乾初位,虞氏不这样说,是因为这样说时便等于凭空而说爻的变动,没有根据。当成立上例时,便有消息作为根据了。
现在再看上图,当阳息至泰时,不继续阳息,将泰卦反为否卦,改为阴消,如是便成为坤卦。始初的复,原由坤卦阳息而来,如今经“否泰反类”又消成坤卦,在这里就含有阳息中有阴消这个意义。于说阴消时亦同例,由乾卦阴消而成姤,及消至否时,“否泰反类”又息成乾卦。这里就含有阴消中有阳息的意义。因此一经“否泰反类”,似乎乾仍为乾,坤仍为坤,但将两个系统合看,实在包含十二消息,仍然是息坤成乾、消乾成坤,这样一来,消息的涵义便丰富了,可以包含纳甲、旁通,亦即将三者联系起来,成一个新的体系。
现在且说乾坤的爻之。
以乾为例,如乾初必之坤四,于是成为豫卦(䷏);乾二必之坤五,于是成为比卦(䷇);乾三必之坤上,于是成为剥卦(䷖)。须注意的是,与此同时,坤四亦必之乾初成为姤卦(䷫);坤五亦必之乾二,成为同人(䷌);坤上亦必之乾三,成为履卦(䷉)。
若以坤为例,坤初必之乾四,成为小畜(䷈);坤二必之乾五,成为大有(䷍);坤三必之乾上,成为夬(䷪)。与此同时,乾四必之坤初,成为复卦(䷗);乾五必之坤二,成为师卦(䷆);乾上必之坤三,成为谦卦(䷎)。
上面所说由乾为例所成的卦,与由坤为例所成的卦,对应旁通,如豫与小畜旁通,比与大有旁通等例。正因为既消息又旁通,所以就成为虞氏的特例。虞氏注易常用上例,如于豫卦注为“复初之四”,那就是说“乾初之坤四”。
此外又有引申例,所以复杂,如注小畜(䷈)曰:“豫四之坤为复”,这是因为豫与小畜旁通,豫由乾初之坤四而来,同时坤四之乾初为姤,姤的旁通为复,豫既与小畜旁通,由豫而来的姤,便亦应看其旁通,所以就便说“豫四之坤为复”。
若简单来看,说“豫四之坤为复”,便只是豫的九四之坤卦的初位,成为复卦,但这样说时,便没有理据,现在牵涉到“否泰反类”的消息,及由此而来的“爻之”,更牵涉及旁通,因此便有理据。虞翻卦变的复杂,正由于其系统可以牵涉多端,这样亦无不合,因为阴阳变动的现象本来就复杂。
再看“否泰反类”消息:于息,未用到观与剥;于消,未用到大壮与夬,若引申虞翻例,可以说观是坤四、剥是坤五;大壮是乾四、夬是乾五。不过其实亦不需引申,如上引例,其消息,乾坤各用三爻已足。前曾言虞翻说梦,说其郡吏陈桃梦一道士挠三爻以饮虞翻,虞翻求尽饮六爻,道士说三爻已足。这必然是虞翻成立“否泰反类”消息之后,自觉三爻已足,然后说梦。
下面再说纳甲所生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