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论
上面略说《周易》象数,约十万言。写本书的意图原来是但求通俗,祈令学者不畏象数,从而学易而不废象数。此因学易而不通晓象数便失其本源,倘若舍本逐末,那就容易变成虽学易却其实不知易,只能学得一点著书立说者各自的悬解。然而象数易的堂庑实在深广,所以写时虽求通俗,仍恐怕初学者望而生畏,也恐怕他们流于枝节而忽略成立象数之本意,因而在这里便稍为董理,对象数之学略作疏导。于东汉易例尤其用心,所以整理易例与通行的观点不同,整理之后,应便初学。
《周易》是筮书。说是筮书并不低贬它的价值,因为蓍龟之学在古代可以立于庙堂,影响国计、影响民生,因此主持占筮的人必定懂得易理,然后才能遵从易的法则来作占断,我们千万不可将先秦的占筮,等同今日走江湖的卖卜者。古代一个主持占筮的史官,其实等如政治学家、经济学家,而且还是一个哲学家。
儒家治易是故亦不废卜筮,因此说“以卜筮者尚其占”是圣人之道。不但不废,还订立另外两个圣人之道来作为占筮的原则,那就是“以言者尚其辞”及“以动者尚其变”。辞即是卦辞与爻辞,占筮者必须知辞的用意,不能依文解字,像个中学国文教员;变就是卦爻的趋向,亦即占得的卦象,会有什么变动,应有什么变动,都应该为占筮者所尚。
以此之故,儒家学者便辑孔子的理论与观点衍为“系辞”;以演说乾坤二卦的阴阳变动为全经之例;更著成〈文言传〉;再用“彖辞”解卦辞、用“象辞”解卦爻辞,以明儒家怎样去看动变,怎样依辞来理解卦爻之象。
除此以外,儒家还依正对反对来成立卦序,这即是将万物依相对而成立,这观点,恰如佛家的相对缘起。但在“序卦”中,实非只说相对,还深入一些,说相对事物的联系,譬如说屯为“万物之始生”,然“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”,这就将屯、蒙两个对立之象联系起来。接着,“(蒙)物稚不可不养也,故受之以需,需者,饮食之道也。”这就由一对相对之象(屯蒙),引入另一对相对之象(需讼)。万物万象由是即彼此关联,周遍天地人三才。
“杂卦”是说六十四卦的性情,也可以说是六十四卦卦象的性情。学者由卦象体会卦的性情,对卦象便有一个基本认识。
例如说“比乐,师忧”。比()是一阳居于五位,五位为君,其余五爻皆阴,有如臣民,那就是一位好的统治者(得位中正的统治者)能统领万民,是故为“乐”。师()则不然,同样是领导与管治,但一阳居于二位,为卑位,而且阳居阴位为失位,处于卑且失位而统领五个阴爻,不问而知必“忧”。因此“杂卦”可以说是对卦象的基本认识,也可以说是理解象与辞的基本知识。
“十翼”之中,初学者应该先读〈说卦传〉,此可以视为全经的凡例。比较起来,〈系辞传〉所说即为总纲。譬如〈说卦传〉说:“观变于阴阳而立卦,发挥于刚柔而生爻”,那就是成立卦爻的凡例,这凡例十分重要,贯通全经的卦辞、爻辞,以及卦象、爻象。一切象数易例都须服从这两个卦、爻的凡例。
卦的成立是由于阴阳变动,因此当看一卦之卦象时,便应该着眼于三点:
一者,它由如何变动而来;
二者,变成现前之象,象征什么?
三者,它还有什么变动的趋势,宜与不宜?
假如能这样理解卦的凡例,就不会反对象数易家的易例。如说一卦由他卦来,即说此卦由如何变动而成象;如说正对反对(旁通),以至现前的“半象”与“互体”,此即说现前变成之象;如说由爻之而成卦变,即说此卦变动的趋势。
至于爻的凡例“发挥于刚柔而生爻”,是说由阴阳变动的功能而成立爻。阴阳并非是两种对立的气,气只一体,而功能则有二,说为阴与阳,或说为柔与刚,所以当阳爻显现时,只是气发挥刚的功能,并非说柔的功能完全灭绝,柔(或阴)这功能只是隐藏而未发挥出来。正由于这样,爻才有变动可言,变动,是由刚变柔,或柔变为刚,如果阴生则阳死、阳现即阴灭,那么,任何一个阳爻或任何一个阴爻,一成显现即便成定象,很难再生变化。须知道,阴阳消息并不是用一个阳爻去灭掉一个阴爻,亦不是由一个阴爻去代替一个阳爻,若如此,被灭掉者便须重头生起、被代替者便要重新占据,这绝不是“易”、“变易”的意思。易也者,只是阴阳功能的显现或隐藏,此随着“时”来变易,时不同,阴阳的显隐即不同,所以不须重新生起,亦非霸占地盘,这才是“易”与“变易”。知道这个凡例,就知道象数家的说飞伏、说升降、说消息,实在十分合理。
所以依笔者的拙见,两汉象数学家成立种种易例,无非都是依“说卦”的卦、爻凡例,以及依“系辞”所说的纲要。他们只是用自己所成立的易例来作演绎。你可以不同意他们用这个原则那个原则来演绎,但却不可以否定他们演绎的意图。而且,笔者老实说个人的感受,对象数家所受的批评,其实很多时候都想替他们喊冤。虞翻的易例既受批评为烦琐,说他随意牵合,一例不成又创他例用以注经,那么,荀爽的易例非常简明了,为什么又依然受到批评,甚至用辞尖刻呢,其实批评者是完全不理解他们的易例,他们的易例,正是前引“说卦”的凡例,观变于阴阳而立卦,读者依上面所说三点着眼,即知他是分别说所变、既变、应变三者,非如批评者但见当前一个呆板的卦象,由是批评他自违其例。例如,当荀爽说所从变时,有什么理由还要他遵守说所应变时之例。换句话来说,两汉象数家都是由卦爻的动态来成立易例,所以当前的卦象、爻象有它的过去、现在、未来,这即是儒家所极力强调的“时义”,因此我们亦必须依着变动来理解象数家之所言,否则便会批评,既说这一爻,为什么会说到别的爻;既说这一卦,为什么会说到别的卦,因此便病其随意牵合,一例不成,又生一例。
谈到这里,应该举一些例子。
如贲():“贲、亨。小利有攸往。”倘若只依当前卦象来看,那只是“山下有火”,山下有火为什么就是“贲”呢?为什么说为“亨”呢?为什么可以占断为“小利有攸往”呢?试看虞翻的注,他分三点来解释。他说:“泰上之乾二;乾二之坤上。柔来反刚。”这是解释“贲”。
泰()上六与九二两爻如果变动交替(相之),那就成为贲()象,所以贲卦是由泰卦变动而来。由于这个变动,便使得原来是三个阳爻的下卦,成为二阳藏一阴的离象,一阴居中,而且得位,离象为文明,所以这一阴爻便由动而成就“柔来文刚”的作用。这里的“文”,有“文饰”与“调和”的意思。在这里,虞翻是用卦变例,其卦变即由“爻之”而成变,故又为“爻之”例。倘如不由动而成象来看“山下有火”,我们虽然也可以说“离为文明”、“六二得位”,但我们却很难说是“柔来文刚”。不由动变而看,怎能说是“来”?若非“来”而为本然的定象,那就任何离象便都可说为“贲”。由此可见,虞翻在这里一用“爻之”来解释,便使得贲的卦象生动起来,令人能体会到爻的往来升降所起的功能。
虞翻接着说:“阴阳交,故亨。”这是解释何以为亨。“阴阳交”,是虞翻的易例。在一卦之中,阴阳爻过偏即失去中和,现在贲卦是三阳爻三阴爻相交(下体有六二、上体有上九),阴阳交通,所以说为“亨”。虞翻更解释“小利有攸往”说:“小,谓五、五失正。动得位,体离,以刚文柔,故小利有攸往。”这是说,因为六五失位,所以为“小”。若六五变动为九五,同时上九变为上六,则成既济()。
这是虞翻“成既济定”之例,此时九五居中正,三、四、五爻互体为离,而九五处于二阴之中,是即“以刚文柔”,故说“利有攸往”。此即言利于变动,以变动为“有攸往”。然而先决条件为当前之象的六五失位,所以只是“小利有攸往。”
在这里,虞翻说所变(由泰变而成贲)、既变(成贲而阴阳交)、应变(应有五及上动成既济定的趋势),条理井然。倘若不知道他之所说为时义,有过去、现在、未来之象,只拿着一个“山下有火”的象来看贲卦,就会觉得他无端说爻往来动变,不知所云。
再举一个虞翻最受人责难之例。
小畜()初九:“复自道,何其咎,吉。”
虞翻注曰:“谓从豫()四之初,成复卦(),故复自道。出入无疾,朋来无咎。何其咎,吉。乾称道也。”
责难的人认为,明明是说小畜卦,却拿豫卦来说,不足,再用复卦来说,这样辗转牵引,将无穷极,是则任何一卦都可变为六十四卦,这样《周易》说一卦已足,何必说六十四卦。
这样的责难非常严厉,可以完全否定象数,故对此应一说虞氏的易例。
虞氏说豫卦(),是因为豫与小畜旁通,此为虞氏易例。何以成立旁通例,责难的人可能只认为是两卦阴阳爻正对,然而这只是表面的现象。笔者于说旁通时,已说明凡旁通卦皆可由“消息”相通,所以小畜消息成为豫,豫消息成为小畜,而且消息时所生卦亦一一对应,今再列图如下。
正因二卦消息互相对应,才说之为旁通,旁故普及,由是才说为“六爻发挥,旁通情也”。又说“往来不穷谓之通”,若不以消息说旁通,焉能说“六爻发挥”及“往来不穷”。更说“变通配四时”,是即以时消息,然后才是“变通”。
若知此义,便知用旁通之象来说一卦,非常合理。再用豫变而成复,亦无不可,豫的任何变动都跟小畜的变动对应,豫四之坤初成复(),对应小畜四之乾初成姤(),是则复卦的初爻阳即与姤卦的初爻阴对应,只姤初是阴现而阳伏,所以这里虞翻是用飞伏例,只不过不是说本卦的飞伏,而是说旁通卦的飞伏。旁通飞伏即相当于本卦飞伏,其关键在于消息。
于此还须理解,小畜初爻虽为阳,但这阳爻并非本然之象,实由“复自道”然后才呈现为阳爻,然则这阳爻如何能再现为阳,那就必须由豫卦四之初来说。亦即如前所说,于豫四之初时,小畜对应而成姤,由是阳伏,及阳再成显现(当为姤初之四),那便是“复自道”,乾为道,故言。
当用这些卦例时,便可理解爻辞的“复自道”是依“道”而复,于复时,似乎爻象不变,实则已变,所以便合乎道,便不是顽固与保守,是故虽守其本,亦何其咎。
不过,责难的人却认为爻辞与象根本没有关系,说言:“易辞非据象而作,先秦及汉初易家,亦不据象以释卦爻辞”,那么,儒家易便大错了。〈系辞传〉说:“易有四象,所以示也,系辞焉所以告也。”明说卦爻辞是“告”易之四象,四象是“天生神物,圣人则之”;“天地变化,圣人效之”;“天垂象见吉凶,圣人象之”;“河出图洛出书,圣人则之”。这四象即是全经之象,既系辞以告,是则焉可说“易辞非据象而作”。难道可以说,我告诉你这些事情之所表示,可是我说的话却跟这些事情无关?
〈系辞传〉无处不说象与辞的关系,其例不再多举,若为了否定象数而强说二者无关,恐怕不是平心治学的态度。
上面所说,只是想说明象数易并非凭空创作,并不是象数家卖弄聪明,逞一己的私见。他们实在是依着儒家易的原则,如时义、如变动、如卦爻辞所告之四象所示、如前所说的〈说卦传〉凡例,然后订定自己的易例,用以说明卦爻依什么卦爻象而立辞。
孟喜的卦气,是想将卦爻象来配时,由是以爻候物以明大自然的变化,用消息以明节气的推移;焦延寿于是依时占断,其《易林》之辞亦本于卦气;及至京房,便将孟、焦二氏的堂庑扩大,成为一个可以概括天象、人事、地道的庞大系统。但他们之所为未着重于注经,因此东汉的象数家便改而着重注经,以免象数跟经愈离愈远。
郑玄开始勇于注疏,他以爻辰为主体,说卦爻变动之象,而以爻辰明象,复因十二辰可以说十二宫次及宫中二十八宿,又可以应四时二十四节气,更可以配合五行,由是说象时便令人觉得驳杂,但若总归为爻辰,那便容易理解。郑玄不但用爻辰注易,还用之以疏《诗》、《礼》,足见他的爻辰实以人事为主,天地之道合乎人事,所以爻辰之旁出多端,并非悠谬之言,读者对此须加体会。
荀爽同样重视卦变,他仅用升降来看爻的变动,用卦变来看卦的变动,于象数家中最为简明,虽简明,亦同样受到批评。
及至虞翻,同样以卦变为宗旨,但却道出多方,于前人易例无所不采,或稍加变动而成自己的易例,因此看起来便较郑玄的易例更杂。他的思路太快,于说例时常不细说中间的过程,刚一开头,立刻便说结论,如上所举例,说小畜初爻的阳复自道,只说“豫初之四”,便立刻说“成复卦,故复自道”,中间旁通消息以及爻之等理都不细说,这样便容易给人说为无理。这一点,便须读者加以思索,自行理解其所以然。幸而自清人张惠言及惠栋之后,学人已渐重视虞氏易例,说者已多,近代以及现代学人亦有说虞氏易义之作,这就方便学者对虞氏注经得以理解。
本书说象数易只说六家,实以此六家为重要,其余诸家未见有突出的自创易例,其中虽亦有注经之说,分别见于李鼎祚及孙星衍的《集解》,但既未自成体系,是故亦难以说其易例。此中以干宝最为突出,其注经虽不自成体系,但却用卦爻之象来说历史,专说纣王、文王、武王、周公、成王等殷周之际的事,那即是想用易来明人事而以历史为证。这样做,实亦合乎儒家,〈系辞传〉说:“易之兴也,其于中古乎,作易者其有忧患乎。”那便是就人事而言,倘若以殷周之际来说忧患,实亦未尝不可。然而干宝的说法未可成例,是故本书未说之为一家之言。
若想学象数易,能够了知这西汉三家和东汉三家其实已足,尤其不宜将易比附佛家、比附老庄。
但求能依象数家之所说,明白《周易》卦爻之象,以及依象、系辞的命意,那就能明白易道,亦即明白阴阳推移变化所起的现象与功能,那就知道应该怎样以上应天道、下合地道来处理人事。天道、地道其实亦无非自然之道,如今人类对大地破坏过甚,取用物资亦过多,甚至破坏大气层,那就是对天地之道的悖逆,难怪地球各处都见天灾,且每见多为前所未有,在此时,若能明易道,便知人类之当为。
中和、中正,始终是大自然包括人间最合理的思想,这亦正是儒家易的主旨。唯象数易能表明这思想,此即象数易之可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