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纳甲所生卦
虞翻纳甲出于魏伯阳,二人同里,魏年长于虞,故为虞翻所私淑。魏伯阳是道家丹鼎派,在修内丹时须讲究火候。魏伯阳由京房的纳甲悟出火候的道理,同时悟出结丹与还丹的循环,因此便用月的盈亏为比喻,由纳甲以说卦象,用以说明丹法。他所著的《周易参同契》一书,便详细说此纳甲之理。说言:
三日出为爽,震庚受西方。八日兑受丁,上弦平如绳。
十五乾体就,盛满甲东方。蟾蜍与兔魄,日月气双明。
蟾蜍视卦节,兔者吐生光。七八道已讫,屈折低下降。
十六转受统,巽辛见平明。艮值于丙南,下弦二十三。
坤乙三十日,阳路丧其明。节尽相禅与,继体复生龙。
壬癸配甲乙,乾坤括始终。
虞翻于注〈系辞传〉“在天成象”时,说言:
谓日月在天成八卦,震象出庚,兑象见丁,乾象盈甲,巽象伏辛,
艮象消丙,坤象丧乙,坎象流戊,离象就己,故在天成象也。
这段话分明是引用魏伯阳的说法。不只如此,他在注“悬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”一句时,更说得明白,可以说是抄引《参同契》。说言:
谓日月悬天,成八卦象,三日暮,震象出庚,八日兑象见丁,十五日,乾象盈甲,十七日旦,巽象退辛,
二十三日,艮象消丙,三十日坤象灭乙,晦夕朔旦,坎象流戊,日中则离,离象就己,戊己土位,象见于中。
日月相推而明生焉,故悬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者也。
这些说法都着重于月的盈亏,今综合说之如下:于每月初三(三日)眛爽时(近黄昏),见月出于庚(西方),其时为上弦初月,所以只见月光一线,是即有如震卦之象,仅见一阳。及至初八,黄昏时见月出于丁(南方),时为上弦已满,月弦如绳,此即有如兑卦之象,已见二阳。然后是十五日(望日),黄昏时见月出于甲(东方),月圆而满,此可以乾卦之象为表征。
月盈之后即转为亏。至十七日(魏伯阳说为十六日),开始为下弦月,平明时分见月出于辛(西方),是即如巽卦,一阴见于下。至二十三日,下弦已满,月出于丙(南方),是有如艮象,二阴消阳。及至三十日,月应在乙(东方)而不见,即为坤象。
根据上文所说,便可得与京房全同的纳甲,这是理所当然的事,因为魏伯阳本来就是根据京房的纳甲来说月象。因此,对于他说月出什么方实在不必执实,他所说的方位实在是炼内丹的周天,成丹在东方之阳(甲),还丹于东方之阴(乙)。
上文的纳甲,其实只纳得六卦八干,卦尚有坎离、干尚有戊己,京房因此说坎纳戊、离纳己居于中位,坎为月,离为日,“日月相推而明生焉”,这说法没有魏伯阳说得那么清楚。魏伯阳将坎离二卦居戊己中位比喻为乾坤运转的轴(“坎离匡廓,运毂正轴”),为轮与轴,所以是立体之象,而京房所说,只是平面的方位。将坎离说为轮的轴,那便即是乾坤运行的动力。
如果将月的盈亏看成是消息,那么,就可以成为虞翻“否泰反类”的消息。
这是由前月三十日至今月十五日,又由今月十五日至三十日的盈亏循环。若由今月十五日开始(由消开始)亦可得一至下月十五日的循环,读者参考前述的消息图即可知,不赘。
如上所说,足见“否泰反类”消息实源纳甲而来,不过既成消息,虞氏又由消息悟出“爻之”之例,由是自喜“三爻已足”。
虞氏用纳甲注经之例,其实即用其自例之消息,可略举如下。
如剥(䷖),彖曰:“君子尚消息盈虚,天行也。”
虞翻注曰:“乾为君子,乾息为盈,坤消为虚,故君子尚消息盈虚,天行也。则出入无疾,反复其道。易亏巽消艮,出震息兑,盈乾虚坤,故于是见之耳。”
这即是以“否泰反类”的纳甲消息为说。“乾息为盈、坤消为虚”,可以是说阴阳爻变,亦可以是说月的盈亏。虞氏用纳甲说消息,应该即由这些地方得到启发。至于“易亏巽消艮”云云,即总说消息六卦。
剥(䷖)旁通夬(䷪),二卦之上下卦见“盈乾”、“虚坤”、“消艮”、“息兑”之象。取其反类,则见“亏巽”、“出震”。
此注未说纳甲,然实依纳甲之消息而说,所用的名词全是纳甲的名词。
至于归妹(䷵),彖曰:“归妹,人之终绐也。”
虞注曰:“女之终,谓阴终坤癸,则乾始震庚也。”凡三阴三阳之卦,虞谓皆由泰否来,归妹即由泰(䷊)来,泰三之四。若其未变时(为泰象时),即见上卦为“阴终坤癸”,下卦为“乾始震庚”。是亦为纳甲之象,显“始终”义。
由此二例,即明纳甲消息相依之理,亦明纳甲所生卦之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