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505.谈画家.石涛的一画
石涛的「一画」──我对万物,兴会淋漓
石涛论画,强调「一画」。他说──
「太古无法,太朴不散,太朴一散而法自立矣。法散于何立?立于一画。」
这虽然根源于道家「一生二、二生三、三生万法」的说法,但石涛却有自己的思想,实亦不全同于道家。
道家之所谓「一」,是指盈天地之间而成万物的「气」,气有阴阳二体,有金木水火土五行的作用,由阴阳交错,五行交合,由是而滋生万物。但石涛的「一画」却不全是这个意思。
「一画」是画家自己的「法」,这个法的成立,「盖以无法生有法,以有法贯众法」因此是以一来贯通多,画法虽杂出多端,但「多端」者却仅是画的面目,而不是画的本质,其本质则无法,只是「一画」。
这样说,依然有点太过玄妙,因此不妨再说得具体一点。笔者试将石涛的说法倒过来说──
写画如果「有法」,便是有许多成规横亘于心胸。例如有人理解传统笔法,只是用笔有轻重,用墨有浓淡,这便是「有法」,一旦有法,下笔时便受到「法」的缚束,因此轻重浓淡便成为画者刻意追求的效果,一刻意,便违反了写画的原则。
愈是将这些写画的成法记忆得多,「众法」似皆备于我了,可是这时却变得缚束更多,写出来的就不是画,只是前人画法的大拼盆。
然而石涛却亦并非主张写画不必有法,他只是主张,先须「无法」,由「无法」而自然「有法」,则「众法」自然皆备。
所以我们写画,实在不必理会这是范华原的皴,李营丘的松,必须将前人一切成法完全忘掉,归于「太朴」,然后因心与自然的交感,便自有「一画」生于笔底。这一画,是画家自己于物我交融时,自然而然的产物,根本与前人的法度无关。
「一画」亦并不是「一笔」,全幅画作皆能自然而然,则虽无法却亦实有法,而且不只有一法,而是众法自然具备。可是这些法却不是前人已有的成法,而是法法皆生于画家的胸臆。故写画实无成法可循,实无成规可守,弟子不必与乃师雷同,亦不必求法于前人。
因此对于前人的画法,我们实不必理会其形迹,一落形迹,便生「法障」,成为写画的障阻。必须体会及前人写画的意趣,知其所以如此,无非只是用笔表达兴会淋漓的心态,并非成有一法存于心眼。能这样来体会画法,才能称为「了法」。
石涛由是便批评道──
「今人不明乎此,动则曰:某家皴点可以立脚,非似某家山水不能传久,某家清淡可以立品。
非似某家工巧,只足娱人,是我为某家役,非某家为我用也。」
有成法,变成前人的奴隶,无成法,反而可以用前人的画法,因为自己的意趣恰与前人相若,是故用之亦不为模仿,亦不为受缚束、受奴役。
说到这里,似乎石涛的意见近于老生常谈了。其实不然,因为他并非只说不受前人束缚,而且还提了自己创造法度的重要原则。那就返回本题,依然是「一画」。
他接着解释说──能由「一画」而贯「众法」,主要在于能「尊受」。
什么叫做「尊受」呢?即是能以自己对大自然的领略为尊。 「受」即是领略。领略也者,不只是对自然境界的观感,而是人和自然突然神意交融时的精神状态。
这种精神状态,其实每个人都有。有时候我们与朋友相聚,提到一些人或事,彼此可以不发一言,相视一笑,就已经彼此了解心意,这便是人与人的神意交融;笔者在夏威夷海边饮下午茶,近黄昏时,海水忽然幻出诸般色彩,同座的人忽然吐出一句话:「你看,原来夏威夷的彩虹沉于水底,比天空的彩虹还要美。」这句话,便是人与自然的交融。
写画之所贵,便正在于物我交融时的兴会,能将此兴会表达于画,便是一幅好画,如果不然,只能搬前人的成法来写景物,则始终不能称为创作。
石涛因此提出「资任」。 「资任」即是以大自然为己所用,而不是做大自然的奴隶。笔者试举一例,若未上黄山,便先已认为要欣赏它的烟云松石,那就等于已有「成法」,结果便只是大自然的奴隶,不能引大自然与自己神意交会,领略到的确出乎自己心胸的境界。面对自然而受缚自然,当然便谈不到写画的「一画」。
笔者并不赞成「现代」的潮流,大家斗挖空心思来找物料,又挖空心思来经营物料的「效果」,理由便也正在于此。因为这样做时,看起来似乎是创新了,其实却是物料的奴隶,技巧的奴隶,那就比做大自然的奴隶更下一层,亦未必比做前人画法的奴隶好到那里去。
可是如今评画的人,对做前人画法奴隶的画,批评到一钱不值,对那些做物料奴隶,做技法奴隶的画,却将之捧到上天,甚至因此对「笔墨」二字极端反感,那便是根本不知道「一画」的道理。
石涛这种思想,其实是道家思想,虽然他自己是位禅师。佛家心不着境,是故根本谈不上人对自然的领略,道家则着境,由是对境始能生兴会。若抽离这点精神,自陷于机械,最高明也只是画匠而已。


